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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April 14, 2014

为修心而修行

记得家父离世的那一年,我去檀香寺诵经回向家父,还未诵经前,我无意识地把经书放在地上。

这时候,有位师兄告诉我,经书不可以摆放在地上,要不是一种冒犯。

当时我礼貌地把经书提起来。回笑言谢。

然后,回家后,我想了老半天。

这本书只是一本书,在诵经之前,和诵经之后,她始终只是一本书,究竟我们应该尊重那本书好呢?还是尊重书里的法好?

相信很多人都会两者兼施。

当然,那位师兄是出于善意的,深怕我不懂事,轻忽了经书。

不过,深想一层,只要不是出于“我慢” - 一种自以为是,并存心侮辱的心态,书,永远只是书,没有所谓的冒犯存在,既无需觉得冒犯而愧疚,也不需要刻意去维持一种毕恭毕敬的姿态。

经律和书本,是两条并行的平行线,彼此存在却有着一定的,相对没有关系的距离。

古人说,书中自有黄金屋,难道书里果真有黄金屋?

非也、非也,书的价值,在于传承知识,知识不局限于书上,而在于思考。

你拥有了书,不意味着你掌握了知识,然而知识真正的价值,离不开运用。

同样的,佛法透过经书来传递,但佛法不局限于书中,更不设限于法中,而是在心行一致。

个人认为,持戒律而不修心者,得佛法之皮毛;持戒律而修心者,得佛法之骨肉;因修心而行戒律者,方得佛法之真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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